这个诈骗团伙有六人,各自角色明确,“生意人”、“接货人”、“付款人”等轮番上阵,辗转温州、嘉兴、宁波和广东佛山等地“演大戏”,以调虎离山之计诈骗磷铜角。
这六个人分别是曾某、小华、潘某、汤某、吴某和阿红,五男一女。他们平时也不联系,只有在作案时才进入角色。35岁的曾某是该团伙中年龄最大的一个,他负责策划,同时扮演“生意人”,负责招揽生意并与厂商接触商谈购买货物的细节。当然最后他分赃也最多。
3月13日,曾某装成一名商人与温州某化工公司洽谈生意,假意向对方购买3吨磷铜角。双方商定了具体的价格和发货、付款方式,还协议一手交钱一手交货。但曾某提出,让该化工有限公司运货到指定的仓库后再付款。对方想想要求也算合理,便同意了。
而后,该公司按约发货,由公司工作人员黄某运送磷铜到曾某指定的仓库。其实,这个仓库只是一间空屋,由诈骗团伙中的“仓库管理员”汤某在永嘉瓯北提前租好。
然后,作为“付款人”的潘某出场。潘某看着货物已经卸到临时仓库,便让黄某和自己一起去银行进行转账付款。黄某开着货车与潘某一同前往,而他不知道, 自己正在滑入陷阱。当他们到达银行,“接应人”吴某早已开着摩托车在那等候,趁着黄某停车之际,潘某迅速跳上吴某的摩托车溜走。
而当黄某回过神,再去临时仓库看货时,自己运来的那3吨磷铜角早已不见踪影。他不知道,就在他去银行的这段时间里,充当“搬运工”的女将阿红出场,迅速将货物转移了。
货物到手后,小华将其托运至广州,最后由曾某在广州销赃,以低于市场价两三千元的价格将磷铜角转卖。后经鉴定,这3吨磷铜角价值约9.4万余元。
曾某等6人便以同样的方式辗转于温州、温岭、宁波、嘉兴等地多次“演戏”,涉案价值约30万元。8月31日,永嘉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曾某等6人进行批捕。